如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薛 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东人发〔2021〕3号
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:
根据如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,经如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:
薛 峰同志任如东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;
顾昕华同志任如东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;
免去张卫东同志如东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职务;
免去肖 娟同志如东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职务;
邱玲玲同志任如东县苴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,兼任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;
免去肖卫华同志如东县苴镇街道人大工委主任,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职务。
如东县人大常委会
2021年1月25日